摘要:为了引导大家文明养狗、科学养狗省会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决定从5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针对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整治行动一起来看↓↓↓1遛狗不拴绳或将被罚款携带犬只出户时应当对犬只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违反规定...
5月1日起,
我市将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行动
近年来
许多家庭选择养只狗狗来陪伴自己
虽然狗狗为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乐趣
但某些养犬人的不文明行为
却为市民带来了困扰:
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
为了引导大家文明养狗、科学养狗
省会文明办、市公安局、
市城管委决定从5月1日起
在市区范围内
针对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整治行动
一起来看↓↓↓
1
遛狗不拴绳或将被罚款
携带犬只出户时
应当对犬只束犬链
由成年人牵领
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违反规定的
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
并可处以50元罚款
2
不及时清理粪便或将被罚款
携带犬只出户时
携犬人应当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
违反规定的
在社区内的由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教育
拒不改正的
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以50元罚款
在社区外的
城市管理部门可处以50元罚款
3
将在这些地方开展整治行动
市内各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
4
举报方式
市民若发现养犬违法行为
可拨打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110
市城管委12319
同时
为更加方便市民举报
市广电台开设了“不文明养犬行为曝光台”
市民关注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石家庄爱宠汇”微信公众平台
或长按、扫描二维码(附后)
可进入“不文明行为曝光台”
社区居民可对不文明养犬行为
用手机随手拍将视频或图片上传
电视台将定期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曝光
提交举报信息的当事人,将严格保密
省会文明办
石家庄市公安局
石家庄市城管委
关于依法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养犬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市民依法、文明、规范养犬意识,保障公民人身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市容环境,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内各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为养犬重点管理区。
二、养犬重点管理区内,携带犬只出户时,应当对犬只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元罚款。
三、携带犬只出户时,携犬人应当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违反规定的,在社区内的由社区居委会或物业服务公司进行教育,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以50元罚款;在社区外的,城市管理部门可处以50元罚款。
四、倡导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制定居民文明养犬公约,并监督执行。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110
市城管委: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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